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擬對清遠市源華建材有限公司年產水泥圓管1萬件、水泥磚10萬塊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單位反映。
聯系地址:清遠市清城區(qū)行政審批局
聯系電話:0763-366550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審查的建設項目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清遠市源華建材有限公司年產水泥圓管1萬件、水泥磚10萬塊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清遠市源華建材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qū)飛來峽鎮(zhèn)舊嶺村委會黃屋村旱塘坳南面舊嶺村委會大樓旁約500米自編一號。
環(huán)評機構:深圳市欣景環(huán)境技術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項目位于清遠市清城區(qū)飛來峽鎮(zhèn)舊嶺村委會黃屋村旱塘坳南面舊嶺村委會大樓旁約500米自編一號(中心點地理坐標:北緯23°47' 19.450",東經113°10' 20.550"),總用地面積68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2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huán)保投資30萬元,主要從事水泥圓管和水泥磚的生產、銷售,預計年產水泥圓管1萬件、水泥磚10萬塊。
排放標準:
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水泥制品投料、攪拌粉塵經收集處理排放粉塵執(zhí)行《水泥工業(yè)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項目水泥筒倉、物料計量、輸送、堆場及裝卸過程排放的無組織粉塵、水泥制品投料、攪拌過程排放的無組織粉塵及汽車揚塵、焊接無組織粉塵執(zhí)行《水泥工業(yè)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915-2013)表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項目叉車、鏟車移動機械排放的柴油燃燒尾氣執(zhí)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標準要求。
2、廢水排放標準:項目無廢水排放,不設排放標準。
3、噪聲排放標準: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執(zhí)行《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4、固體廢物排放標準:項目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執(zhí)行《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
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氣污染物防治措施
項目水泥制品投料、攪拌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項目水泥采用筒倉密閉貯存,輸送料排氣粉塵經倉頂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無組織排放;項目物料計量、輸送粉塵、裝卸粉塵經噴霧機灑水抑塵減少無組織粉塵排放;項目石粉、砂、石堆場粉塵通過設置圍擋、遮蓋、灑水抑塵措施減少貯存過程無組織粉塵的排放;項目水泥制品投料、攪拌過程排放的無組織粉塵通過加強車間通風換氣排放;汽車運輸揚塵通過定期清掃地面及灑水抑塵減少無組織粉塵排放;滾焊煙氣通過加強通風擴散后排放。加強管理合規(guī)使用柴油燃料,柴油燃燒尾氣通過無組織擴散后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設備清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經排水渠引至沉淀池處理達到項目生產用水回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3、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對主要產生噪音的生產設備采取廠房、圍墻隔音、減震、合理布局、設備定期維護等綜合治理措施,可使項目廠界噪聲達《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辦公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定點堆放交由環(huán)衛(wèi)部門清運;生產過程產生的鋼鐵下腳料經收集交由廢舊物資公司回收綜合利用;布袋收集的粉塵、沉淀池產生的沉渣和生產過程產生的混凝土殘渣全部作為項目原料回用。